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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风拂过,竹林沙沙的响。太阳西斜,家家户户亮起了昏黄的灯。村里人的生活,拮据到外人难以想象。这年头,居然还有人为了省电费,用着20瓦或40瓦的白炽灯。白炽灯有个特点,使用时间越长,光线越昏暗。睡醒的张意驰瞪着比蜡烛也亮不了多少的灯光,好半天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。
这么怕费电,为什么不用更省电的节能灯?当然,这个问题他没打算问出口,因为他知道自己没常识。
翻身起床,脑袋一阵晕眩。好在并不严重,年轻的身体抗的住。他的手撑在床沿缓了缓,恢复了点状态,抬脚出门。堂屋没亮灯,整栋屋子只有厨房那边透出了微光。
张意驰反手把刚打开的灯熄灭,顺着灯光往厨房走。乡下屋子的布局在张意驰看来相当的不合理。堂屋没有直接去厨房的通道,只能先出大门,再进厨房。这样冬天会很冷。不过看了眼单薄的没有隔热层的木墙壁,深深明白了为什么村里人都穿的那么厚。真.屋内屋外一个样!
笃笃笃的切菜声从厨房传来,张意驰站到了厨房门口,看见了案板上飞快成丝的萝卜。龙向梅的刀法相当利索,带着韵律,有种电影镜头下的美感。火塘里透出温暖的光,摇曳飘忽,给人一种刻在基因深处的原始的安定感。
刺啦一声,姜蒜与干辣椒下进了油锅,没有抽油烟机的传统厨房立刻油烟弥漫,同样弥漫开来的,还有刺激嗅觉的香辣,和独属于家常的味道。排骨下锅,铁铲与铁锅撞的清脆作响。高温炸出了蛋白质的香味,一勺清水下去,大火催化,锅内迅速滚出了一抹白色。龙向梅蹲下,撤火,再站起把一旁准备好的胡萝卜块扔进了锅里炖煮。而后回身到案板边,继续切起了萝卜丝。
厨房的热浪夹杂的刺鼻的油烟,顺着空气扑到了门边。张意驰觉得既陌生又熟悉。他家上百万的厨房配置加两层屏蔽门,让他很多年都没闻见过如此浓烈的刺激性气味。他有点想躲,但不知为何,还是站在了门口,一动不动。
“你在门口做什么?厨房里呛的很,你去我妈屋里,上火桶里烤火去。”龙向梅发现了张意驰,随口指了个方向。
张意驰没走,反倒直接走进了厨房。正对着火塘的墙边有个半高的条凳,他从善如流的坐在条凳上,看着火塘里跳跃的火光,发起了呆。钻木取火,结束了人类的蒙昧史。很少有人对火没有好感,尤其是被约束在火塘里,造成不了任何威胁的时候。
龙向梅又回头看了张意驰一眼,没有说话。张意驰的心思很重,因此他不主动开口,龙向梅便不刻意找话题,放他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呆着。
厨房里的灯昏的张意驰再一次的困意上涌。暖黄色的灯光,没来由的催眠。在加上龙向梅为了做菜不停走动的身影,张意驰觉得自己失眠好几年的老毛病即将不药而愈。
锅盖掀开,白色的水汽腾了出来。排骨红萝卜汤出锅,试好了咸淡的龙向梅先装了一小碗,递到了张意驰跟前:“刚睡醒一般没胃口,喝点汤开开胃。”
张意驰接过了汤碗,低声说了句谢谢。他的声音有些嘶哑,依旧带着病中的虚弱。融雪的时候,气温很低。即使在厨房里,手里的汤也很快降到了宜人的温度。他捧着碗轻轻的喝了一口排骨汤,微咸里含着胡萝卜的清甜,还掺杂着些许姜蒜与干辣椒的辛香。放了干辣椒的汤并没有想象中的辣,龙向梅用的应该是重香而轻辣的品种,确实十分的开胃。
清水洗锅,混上了油脂的洗锅水,被龙向梅仔细的舀进了潲水桶。农家经不起一丝一毫的浪费,哪怕只是脏污的洗锅水,也有它的用途。
大火之下,锅很快烧干。一勺猪油滑进铁锅,紧接着姜蒜的香味再起。雪白的萝卜丝倒进锅内,迅速翻炒。断生之后加水,开盖炖煮。龙向梅从篮子里抽出了两根蒜叶,快速切段放在了案板上备用。趁着炖汤的功夫,借着灶台的温度,抄起抹布飞快的擦拭着灶台。
白萝卜丝渐渐煮到半透明,龙向梅把抹布扔到个盆里,蹲下来断火。没有烧尽的柴禾抽出,塞到火塘下的草木灰里,直接灭火。而后她拿了把铁铲,将火塘炭化的木头块铲了出来,转移到了角落里的大坛子里。坛子上有个缺了角的大盘子,盘子扣上,坛内缺氧,炭化的木块半个小时后,会形成质量很差的木炭,当地人称为“火籽”,是曾经本地冬季取暖的最好的材料,专供老弱病残使用。因为贫穷的他们,从来就买不起正儿八经的炭。
萝卜丝盛在了海碗里。龙向梅一手端着排骨汤,一手端着萝卜丝,走去了堂屋。很快,她又折回来,一手拿起碗筷,一手拎着电饭煲,冲张意驰笑了笑:“来吃饭。”
张意驰起身跟着龙向梅进了堂屋,没忘在出门前按灭了厨房的灯。与此同时,堂屋的灯亮起。20瓦的灯泡,昏暗到张意驰想给龙家充值个十年电费。
龙满妹从黑黢黢的房间里出来,坐在了八仙桌的上首。龙向梅分别给龙满妹和张意驰盛了汤,碗底堆满了排骨。总共两根排骨,张意驰占了大半,龙满妹小半,留给龙向梅的只剩胡萝卜。
张意驰心底蓦得生出一丝酸涩。买菜的时候,龙向梅问他想吃多少排骨,他说两根。于是龙向梅买了两根,占了他半根的“便宜”给了妈妈,自己什么都没有。张意驰家境富裕,从小到大难免被人占便宜,但还是第一次,被人占便宜占到了忍不住难过的地步。
“尝尝我们家的萝卜丝,打了霜的,超甜。”龙向梅见张意驰半天没动筷子,赶忙推销起了自己家的萝卜。灯光过于昏暗,她看不清一桌之隔的张意驰的表情。
“嗯呐,这种萝卜,外面吃不到的,只有我们自己种的出来。”龙满妹提起自家的萝卜,语气里充满了得意,“田里种的,最好吃了。”
张意驰笑了笑,夹起一筷子萝卜送进了嘴里。出乎意料的清甜!萝卜不软不硬,一点点姜丝提味,恰到好处。通常而言,萝卜这类蔬菜,都得高汤来配。但龙向梅的做法简单无比,不过是爆香的姜蒜与一勺清水,却做出了能够萦绕在喉间的清甜。
从没吃过这么简单粗暴的萝卜!张意驰立刻又夹了满满一筷子,放到了饭碗里。正要吃的时候,他忽然发现,龙向梅母女面前都只有一个碗,而他则是汤碗与饭碗分开。这是广东人的习惯。他深深看了眼龙向梅,猜度她到底照顾过多少人,才有如此心细如发的本能。
龙满妹大病初愈,胃口不是很好。吃了几块排骨和半碗饭,就放下了筷子。龙向梅开始催促:“堂屋里冷,你快去火桶里坐着,等下我给你打水泡脚。”
龙满妹慢吞吞的站起:“我自己去。”
“你别闹,明早我要去地里。”龙向梅不容置疑的道,“你别摔了给我添乱。”
龙满妹垂下眼:“病了一场,就是个废物了。”
“没有谁刚做完手术后能活蹦乱跳的。”龙向梅淡淡的道,“半年后你复查完了,你再喂些鸡,帮我减轻点负担。”
“好。”
“对了,”龙向梅又道,“你原先勾的鞋子,不要在村里卖,他们压价太狠。等星期天县里赶场,我带去县里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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